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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主題: 引用得明學長的文章   引用得明學長的文章 Empty2010-01-24, 10:05 am

十善業修行論
                台灣吳得明造  二○○八、一○、一八
修行十善包括三種身業(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)四種口業(不妄語不兩舌不惡
口不綺語)及三種意業(不貪不瞋不癡),修行重點提示如下:
不殺生:不毀不傷眾生身、不奪不害不買不賣眾生命、不販售眾生肉、不騷擾
   眾生生活、不剝奪眾生自由(飼養寵物)、不以邪解佛法陷害眾生墮地
   獄。
不偷盜:因貪才想據為己有,因得不到才會偷。不取不用非分財物(他人財物
   、十方財物),亦不唆使他人取用。不剝奪他人知識財物。非己所為不
   稱是己所為。不藉任何名義狂徵暴斂。不藉任何名目唆使眾生捐輸財物
   (災難財、功德財),卻從中奪用這些財物。這些災難財、功德財令眾
   生於布施後得不到任何福報,即等同偷竊眾生福報,是故如來稱彼為不
   淨布施。凡夫悉皆頑強的認定身體為我,決不容許觸犯,故知買賣眾生
   絕對是偷盜的行為。
不邪淫:不交易淫、不強迫暴力淫、不同性互淫、不多人互淫、不人畜互淫、
   不非時淫(白天或女人月事期間)、不非處淫(佛堂、道場寮房、或有
   第三者在場)、堅持非己夫妻不淫。
※眾生口業最多也最容易犯。若無覺觀力和堅定的正知正見,要守口業很難※
不妄語:堅持不說與事實出入語、堅持不說道聽途說語、堅持不說與心相違語
   (若欲騙人,必須先騙自己)、堅持不說以妄想心推理的結論、己未得
   道決不自稱得道或印證他人得道、己未證果決不自稱證果或印證他人證
   果、己未開悟決不自稱開悟或印證他人開悟、己非菩薩決不自稱菩薩或
   稱凡夫為菩薩、決不稱他人為活佛(這是謗佛,難道有死佛嗎?)、堅
   持不以大師、上師、法師、老師、上人、聖人、師父、法王…等誇張的
   恭維來稱呼四眾弟子(這是堅持不說與事實出入語或堅持不說道聽途說
   語,有誰確實知道對方真的就是什麼師。佛在世時只有如來被稱為大師
   ,大家都稱呼迦葉為迦葉,稱呼阿難為阿難;佛滅後大家仍然稱呼迦葉
   為迦葉,稱呼阿難為阿難,並沒因為他們是傳法者而改變稱呼;現在大
   家還是一樣稱呼迦葉為迦葉,稱呼阿難為阿難,我不相信除了有妄想症
   的人以外,有任何人敢說他的成就比迦葉或阿難高的,既然大家都直呼
   迦葉和阿難之名,勸大家也都直呼四眾弟子本名就好,才不會因誇張恭
   敬的稱呼而枉造地獄業。當知稱呼凡夫為菩薩乃大妄語,犯大妄語必墮
   地獄,恭敬稱呼毀佛者等同讚嘆毀佛者,讚人毀佛亦必墮地獄)。法王乃
   是尊稱一切智者,一切智者一定知道誰在毀佛謗法,但是現代被妄稱為
   法王的人竟然還會跑去跟毀佛謗法者握手言歡,這不誇張嗎?
   法師乃是對「教授佛法」者的尊稱,法師必須通達法、通達世間法、通
   達出世間法、通達出世間上上法。依據佛經記載每個時期頂多只有一兩
   位法師出現,是故在正法像法時期印度雖然出現很多菩薩,可是沒有人
   敢自稱法師,而在末法時期出現的法師因為負有導正佛法的重責大任,
   因此又稱為「持法者」或「持法菩薩」,故知法師的位階比一般菩薩的
   位階高出許多,並不是一般凡夫能被這樣尊稱的。但是現代只要身披袈
   裟就被稱為法師,這是「俗化佛法」的現象,也是眾生開始賤視佛法的
   表徵。或許有人會辯稱法師乃是以法為師,不過以法為師應稱之為師法
   ;想要以法為師也應當先了解什麼是法,否則怎麼以法為師?也應當知
   道慧可為何要意志堅決斷臂求法,否則怎麼知道為何要以法為師。因此
   若欲真正學佛,絕對不要再隨便亂稱他人為法師,這樣才能對「法」產
   生恭敬而獲得法益。那應當如何稱呼出家眾呢?直接稱呼名字絕對是最
   正確的。若是不敢這樣稱呼,那就繼續說妄語,「稱非法師為法師」了
   。而說妄語即是放棄修行十善、放棄守五戒,等同宣佈自己不是佛教徒
   。(故知出家人自稱法師,在家人稱他法師者都是在說妄語,這群人都
   不是真正的佛教徒,不知云何為法。云何為世間法。云何為出世法。云
   何為出世間上上法。只是以外道心求心外法。)還有一件小事要說清楚
   :不知是哪個傢伙規定對出家眾要有上下的稱呼,當知心有上下人才有
   上下,出家眾教人分別上下,自己怎麼學不分別?
不兩舌:不說兩面話、不挑撥離間、不造謠生非、不背人非、他人犯錯不說二
   過。堅持不說前後矛盾之語。
不惡口:不說難聽話、不說酸辣語、不論有無事實根據,決不胡亂詆毀他失、
   不說他人二過三過(重複說某人的過錯)、不說髒話、罵人話、激怒話
   、消遣話、大聲話、恐嚇語、怪罪話(都是別人的錯)、(現代的政治
   惡口最無聊也最難斷,欲修十善首先必須擺脫政治在內心的糾纏)
不綺語:不說好聽話、不說恭維話、不論有無事實根據,決不胡亂吹捧他能。
   不說他人二德三德(重複吹噓某人的美事)、不說非心美語、不說抬舉
   語、不說吹捧語、不說賞識語、不說吹噓語(吹噓己德他德、己能他能
   、己多淫他多淫、己多財他多財、己多行善他多行善…)(現代的慈善
   吹噓吹捧最無聊也很難斷,欲修十善第二必須擺脫慈善在內心的糾纏)
   。
不貪:於任何財物福德名聞利養皆不想要,不想據為己有。尊重他人的財物、
   知識,決不起心想要剝奪。不於五欲順境生愛取心(不貪六塵及財色名
   食睡)。
不瞋:不貪以後就能少「求」少「愛」,於世間人、事、物、理皆沒意見。不
   於五欲逆境生恨害心(不因求不得的六塵及財色名食睡而生憤生恨)。
不癡:堅持不以不能解脫生死的俗法為佛法、堅持不聽邪解佛說之任何謬論、
   堅持相信只要堅守佛制戒律,修行十善就是福德。堅持相信佛所說法,
   只有修行四諦、十二因緣、三十七品、唯心、離相…等出世法才是功德
   。
   癡的品目非常繁多,只要「不懂」或「邪行」就是癡,茲略舉數種以供
   參考:毀佛謗法稱為地獄癡。不想解脫稱為輪迴癡。邪解佛法迷惑眾生
   稱為逆法癡。以佛財物奉養白衣稱為害人癡。依附佛法求名求利稱為邪
   欲癡。出家不修行稱為墮落癡。喜說淺語俗化佛法稱為拒法癡。不明世
   間事理稱為世間癡。貪求福德稱為討苦癡。不明出世間事理稱為出世間
   癡。不知苦稱為苦癡。執身為我稱為身見癡。不知眾生身內都是臭蟲稱
   為惜糞癡。不明法或非法稱為業障癡。不明善惡稱為法障癡。不知天德
   稱為憍慢癡。以境為真稱為凡夫癡。以法為真稱為二乘癡。不了法性稱
   為生滅癡。無物生明則稱為無明癡。
經云「法能出世名之為善,不能出世悉皆為惡」。那奉行十善為何會被稱之為
   善法呢?原因有八:一者息三毒是生出世善法之根。二者奉行十善能培
   養持戒習氣,是故容易近道。三者奉行十善能獲廣大福德,絕非著相求
   福的不淨布施者所能比擬。四者奉行十善必能生天,能於天上繼續學佛
   或於佛出世時親近聞法甚至悟道。五者若能如實領悟為何要不貪不瞋不
   癡之理,則堪稱為近道之人。六者不偷盜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皆
   能培養直心,而直心即是道場。七者經云末法時代若是有人能如實奉行
   十善,佛稱此人為不可多得。八者菩薩修行至二地方能如實圓滿十善,
   解脫所有的污穢垢膩習氣,遠離一切微細犯戒,故稱二地為「離垢地」
   ,故知十善亦為出世間善法。
修行十善業重點提示:
不殺生:於諸眾生堅持不起傷害、擾亂之心。
不偷盜:於非己物堅持不起據為己有之心。
不邪淫:於非己妻堅持不起淫蕩之心。
不妄語:堅持不說與心、與事實相違及道聽途說語。
不兩舌:堅持不說前後矛盾之語。
不惡口:堅持不說難聽話、粗暴語。
不綺語:堅持不說好聽話、恭維語。
不貪:遠離五欲、堅持不於順境起貪染欲。
不瞋:勤行忍辱、堅持不於逆境起憤恨欲。
不癡:堅持不以不能解脫生死的俗法為佛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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